- 古代文学批评对于女色和男女情事描写的态度 杨明-复旦文学批评史

| 古代文学批评对于女色和男女情事描写的态度 杨明-复旦文学批评史
杨明,复旦大学中国语言文学研究所教授、博士生导师。祖籍山西太谷,1942年11月出生于重庆,幼年时随家人移居上海,1968年毕业于复旦大学中文系,任中学语文教师;1978年考取复旦大学中文系研究生,师从王运熙教授;1981年毕业,获文学硕士学位,并留校任教。
在中国古典文学里,描写女性美丽和男女情事的作品,包括诗、赋、小说、戏剧等,并不少见。《诗经》、《楚辞》、汉魏赋作中都已有此类描写;南朝的清商曲辞和宫体诗,晚唐的一些诗歌,唐末五代和宋代的词,明代的民歌时调,明清的小说戏剧,都较为集中地体现了这种内容。而对于此类内容,人们的评论和阐释,即所谓文学批评,却体现出一种反对、指责、否定的倾向。但是,情况又颇为复杂:在有人否定的同时,也有人通过某种方式表示肯定。下面就此作一些初步的探讨。


在中国古代文学批评中梅雷莱斯,有一种情况,即阐释作品时不顾其原意,强行“注入”政治教化方面的意义。对待描写女色和男女情事的作品也有此种情况。
众所周知,这种“泛政治化”的阐释,在汉儒解释《诗经》、《楚辞》时表现得非常突出,对于后世的影响也很大。例如《诗经》头一篇《关雎》,从诗歌本身看,是一首描写贵族男子强烈地思念一位“窈窕淑女”的情歌。但被汉儒说成是歌颂周文王的妻子大姒的美德,说她“不淫其色”,不因男女之情妨碍文王的事业,甚至说写的是大姒朝思暮想,要为文王寻求淑女,以帮助自己一起做好后宫里的各项事务。一首情歌,被解释成了政治教化的教材。汉元帝、成帝时大臣匡衡一再就皇帝与后宫的关系上疏劝谏,说:“故《诗》曰‘窈窕淑女,君子好仇’,言能致其贞淑,不贰其操,情欲之感无介乎容仪,宴私之意不形乎动静,夫然后可以配至尊而为宗庙主。此纲纪之首,王教之端也。”便是用《关雎》进谏,说夫妇之间不应以情欲系于心,更不应见之于容色。班昭《女戒·夫妇》也说:“夫妇之道,参配阴阳,通达神明,信天地之弘义,人伦之大节也。是以《礼》贵男女之际,《诗》著《关雎》之义。”这样曲解爱情诗的情况,在汉儒解释《诗经》时大量存在。一首描述男女野合的《野有死麕》,竟被说成是女子恪守礼仪,要求男方依礼而行。有些情诗被说成是与男女毫无关系的政治讽刺诗。如《郑风·将仲子》,写的是女子畏惧父母,故请求所欢不要来私自幽会。而《毛诗》序及传、笺却附会史实,说是讽刺郑庄公拒绝祭仲之谏,未能处置好与共叔段的关系。此类解释,长期以来为人们所尊奉。直至宋代,方有学者如郑樵、朱熹等打破对于汉儒的迷信。朱熹《诗序辨说》、《诗集传》指出旧说以为政治讽刺诗实为男女相悦之辞者有近二十首之多。不过他对于爱情诗多斥为“淫奔之诗”,取否定的态度。那么作为儒家经典的《诗经》为何收录许多“淫奔”之作呢?依照传统说法,《诗经》为孔子所删定,孔子为何不将它们删却呢? 朱熹的解释是:圣人录载它们,是为了让人知道当时风俗之败坏,垂戒于后世,就像虽反对犯上作乱,但《春秋》却记载了许多乱臣贼子的事一样。朱熹之后,董湘昆王柏《诗疑》更加大胆,不但不信《诗序》,而且不相信现传《诗经》为孔子所删定。他说现传《诗经》中那些“淫奔”之作都是汉儒于秦火之后从民间掇拾来凑数的,于是将三十多篇所谓“淫奔”之诗悉数删除,以免它们贻害读者。就《诗经》学史而言,王柏敢于突破千百年来经师的旧说,值得称赞;而其对于女性美、男女情事的排斥态度,却也表现得淋漓尽致。
在描写女色、男女情事的作品里强行注入政治教化意义,这样的阐释方法在东汉王逸对《楚辞》的注解中也表现得十分突出。《九歌》中许多写人神男女相恋的优美情歌,都被说成是有政治寄托,是托意于君臣之间。在他看来,屈原这样一位品德高尚、眷念君国的人物,不可能写作纯粹歌唱恋情的作品,必定是借男女之事表述其忠君爱国之思的。
这种比附政治教化的阐释方法,影响深远。试举一些著名作品为例:如张衡《同声歌》,写的是床笫间事,却被说成是“言妇人自谓幸得充闺房,愿勉供妇职,不离君子……以喻臣子之事君也”。又如《古诗十九首》,其中凡言夫妇之情者,如“行行重行行”、“青青河畔草”、“冉冉孤生竹”、“迢迢牵牛星”诸首,自唐代《文选》李善、五臣注开始,至明清注家,往往指为托闺怨以寓臣不得于君之意。他们的解释字比句附,支离破碎,令人发笑。再如曹植《洛神赋》,描写神女的美丽和求之不得的怅惘,而清人何焯说是“植既不得于君……托辞虙妃以寄心文帝,其亦屈子之志也”。繁钦《定情诗》写失恋的悲苦,清人陈沆也说是诗人受到曹丕的冷遇所作。他说:“知此定情之作,必非无病之呻。”他郑重提醒读者,若“昧斯比兴,遂等闺情”。也就是说,读此类男女之情的作品,都要注意其中很可能寄托着政治上君臣之间的关系和情感。如果仅仅写男女之情,在他看来,是毫无价值的。清代的常州词派,为了推尊词体布鲁弗莱,好以比兴寄托说词。温庭筠《菩萨蛮》写一位女子晚起慵懒之态,艳丽绝伦,而张惠言却说是“感士不遇”之作。其下阕“照花前后镜,花面交相映。新帖绣罗襦,双双金鹧鸪”四句,被张氏说成是“《离骚》‘初服’之意”,意谓这四句如同《离骚》“退将复脩吾初服”一样,表达了诗人坚持崇高理想和高洁品格的决心。陈廷焯更说:“飞卿《菩萨蛮》十四章,全是变化《楚骚》,古今之极轨也。徒赏其芊丽,误矣。”张、陈论词往往如此。
总之,中国古代文学批评深受汉儒阐释《诗经》、《楚辞》的影响,常常无端地将描写男女之情的作品说成是寄托了政治意义,是作者用比兴手法抒写君臣之情。这实际上体现了对男女之情的轻视和避讳。但是,从另一角度看,倒也客观上替那些作品找到了存在的理由。清人陆以谦为张宗《词林纪事》作序,说:“盖古来忠孝节义之事,大抵发于情。情本于性,未有无情而能自立于天地间者。”然后又说:“昔京山郝氏(明代郝敬)论《诗》曰:‘《诗》多男女之咏,何也?曰:夫妇,人道之始也,故情欲莫甚于男女,廉耻莫大于中闺。礼义养于闺门者最深,而声音发于男女者易感。故凡托兴男女者,和动之音,性情之始,非尽男女之事也。’得此意以读是书,则闺房琐屑之事,皆可作忠孝节义之事观,又岂特偎红倚翠,滴粉搓酥,供酒边花下之低唱也哉!”这岂不是说,忠孝节义之情,不如男女之情强烈,因此要借着男女之情来表达忠孝节义;又岂不是说,写“偎红倚翠,滴粉搓酥”之作自亦无妨,因为那样的作品亦可作忠孝节义观。这算是什么样的逻辑呢!然而在中国古代文学批评里,类似的论调并不鲜见。


下面谈谈对待女色和男女情事描写的又一种态度,即强调作品的讽谏、惩劝作用。
汉朝人论赋,有两种截然不同的观点。一种认为赋虽然用大段文字描绘宫殿的富丽、苑囿的广大、狩猎的激烈、歌舞的曼妙等等,铺张扬厉,让人觉得豪侈到了极点,但是“曲终奏雅”,最终归结到节俭和重视道德、政治,因此赋是应该加以肯定的。司马迁、班固都这样认为。另一种观点,则认为赋的那点讽谏之义实在太薄弱了,“劝百讽一”,读者早已被前头绘声绘色的描述弄得心醉神驰,因而否定赋的写作。晚期的扬雄就是这样的态度。
在众多赋作中有一个系列,即描画女色艳丽,而男子不为所惑;或男女彼此吸引,目授神与,但终于以礼自防,抑制了此种情愫,复归于“正”。前者如宋玉名下的《讽赋》、司马相如的《美人赋》;后者如宋玉《神女赋》、曹植《洛神赋》;宋玉《登徒子好色赋》则兼有两种成分。又东汉魏晋多有以“定情”、“止欲”等为题的赋作,如载于《艺文类聚》卷十八《人部·美妇人》的张衡《定情赋》、蔡邕《检逸赋》(一名《静情赋》)、陈琳《止欲赋》、阮瑀《止欲赋》、王粲《闲邪赋》、应玚《正情赋》、曹植《静思赋》,虽然多不是完篇,但从题目就可以看出是描述如何抑制渴慕异性之情的。凡此都可说是“曲终奏雅”。此类作品中,陶渊明的《闲情赋》保留完整,而颇引起后人的议论。
陶渊明此作确实与他表现隐逸情趣的诗文大不相同。赋中描写女子的娴雅美好,极为传神。又以“愿在衣而为领”等“十愿”倾诉自己渴望与之亲近,感情十分炽烈,简直无法抑制。连鲁迅都说:“‘愿在丝而为履,附素足以周旋。悲行止之有节,空委弃于床前。’竟想摇身一变,化为‘啊呀呀,我的爱人呀’的鞋子……那胡思乱想的自白,究竟是大胆的。”但在赋末,还是“迎清风以袪累,寄弱志于归波。尤《蔓草》之为会,诵《召南》之余歌”,终于“止乎礼义”,让自己平静下来。
渊明此作,曾受到梁昭明太子的批判。其《陶渊明集序》云:“白璧微瑕,惟在《闲情》一赋,扬雄所谓劝百而讽一者,卒无讽谏,何足揺其笔端?”其实《闲情赋》自序里说:“检逸辞而宗澹泊,始则荡以思虑,而终归闲正。将以抑流宕之邪心,谅有助于讽谏。”明说作此赋以“讽谏”为指归,也就是要通过写作宣泄情感,达到复归内心平静的目的,对于同样因恋爱而烦苦的读者也能有所帮助。但萧统觉得其“劝百讽一”,是达不到“讽谏”目的的。其实萧统主编的《文选》赋类专设“情”一项,收录《高唐赋》、《神女赋》、《登徒子好色赋》、《洛神赋》四篇,萧统并不完全排斥此类作品。大概他对陶渊明期望太高,觉得其他人写作不妨,陶渊明那样“与道污隆”的“大贤”写了,则未免令人惋惜古龙酱文化园。在他心里还是有那种避忌女色的成见的。
后世不少人则为渊明辩护。苏轼说:“渊明作《闲情赋》,所谓‘《国风》好色而不淫’。正使不及《周南》,与屈、宋所陈何异? 而统大讥之,此乃小儿强作解事者。”他认为《闲情赋》虽描写渴慕女色之情,但并不过分。“《国风》好色而不淫”是汉代刘安称赞《离骚》的话,苏轼借以肯定《闲情赋》。后世许多人肯定男女之情的作品时,往往借用此语。还有不少论者也都认为渊明此赋“发乎情,止乎礼义”,具有抑制情欲的意义。宋人俞文豹云:“张衡作《定情赋》,蔡邕作《静情赋》,渊明作《闲情赋》,盖尤物能移人情,荡则难反,故防闲之。”特别强调对“尤物”须加以防范。至于有人将此赋理解为比兴寄托之作,以为赋里的美人是象征故国旧君,或象征同道之人,等等曹破天,因而认为苏轼也并未读懂该赋,这就又是那种牵强比附的迂腐之谈了。
关于陶渊明《闲情赋》的争论,是一个典型的例子。类似的情况还有。例如《文选》所载宋玉《神女赋》、《登徒子好色赋》,虽有人加以指责,但不少人还是认为它们具有讽谏意义。
人们感到:女色之美,对于男子来说,具有强大的吸引力;男女之情,最能感动人心。但是又必须理性对待之,加以节制。若攸关于君国大事,当然更必须如此。这样的观点,反映于文学,则白居易作《长恨歌》和陈鸿因之而作《长恨歌传》,便是很好的例子。白氏《长恨歌》对于杨贵妃与唐明皇的爱情,表现出十分的同情和流连怅惘,予以美化,对其悲剧的结局感伤不已。而陈鸿《长恨歌传》则说:“乐天因为《长恨歌》,意者不但感其事有有卡盟,亦欲惩尤物,窒乱阶,垂于将来者也。”其实《长恨歌》基本上是流连感伤,即“感其事”,而并没有带给读者什么“惩尤物,窒乱阶”的教训惩戒之意。当时陈、白的另一友人王质夫对白居易说:“乐天深于诗,多于情者也。试为歌之,如何?”也只表现出对男女爱情的深深感动而不曾言及惩戒。陈鸿的话可说是“拔高”了《长恨歌》的讽谏教化意义,同时也令人感到有为之辩护的意味。当然,对于李、杨爱情,白居易并非没有“惩尤物,窒乱阶”的想法。他的《新乐府·李夫人》写汉武帝宠幸李夫人,夫人死后仍苦苦思念而不能忘。诗末云:“又不见泰陵(指唐玄宗)一掬泪,马嵬坡下念杨妃。纵令妍姿艳质化为土,此恨长在无销期。生亦惑,死亦惑,尤物惑人忘不得。人非木石皆有情,不如不遇倾城色。”他深感“尤物”具有难以抗拒的力量,深知陷于男女情爱便难以自拔,故要人们,特别是身负重大责任的帝王引以为戒,因此明言作《李夫人》的用意是“鉴嬖惑也”。其实他是处于矛盾之间的:既为男女之情所深深感动,又以此种情感在某些情况下带来的后果为戒。《长恨歌》基本上只体现了矛盾的一个方面,陈鸿替他将另一方面说出来了。这样的矛盾当然并非只是存在于白氏一个人身上。清代洪昇将李、杨故事演为戏曲《长生殿》,其实也是以歌颂和感慨爱情为主的,所谓“今古情场,问谁个真心到底? 但果有精诚不散,终成连理”,“借太真外传谱新词,情而已”。虽略有批判性的情节如《送果》一出,也有“弟兄姊妹,挟势弄权,罪恶滔天”几句批判性的言辞,但比起描写爱情之热烈、缠绵,实在算不了什么。可是洪氏《自序》既强调“垂戒”,说“古今来逞侈心而穷人欲,祸败随之”,其友人吴舒凫《序》也为之辩解道:“是剧虽传情艳……不忘劝惩。”强调并非“诲淫”。总之,既对于男女情事的述写颇具兴趣和热情,却又要强调讽谏劝惩以避免“诲淫”的恶名,且提高作品的“品位”。 上文第一节说过,朱熹为《诗经》载录许多“淫奔”之辞辩解,说那是为了垂戒。对于那些“淫奔”之作本身,朱熹是鲜明地持反对态度的。而后世论者,却借着“垂戒”说为描写男女情事的作品张目。尤其在明朝一些人那里,“先师(孔子)不删《郑》《卫》”几乎成了口头禅。李开先酷好《山坡羊》、《锁南枝》之类民歌时调,收集编成《市井艳词》。其《后序》不得不说“二词颇坏人心”,因为那些歌词确实写得十分露骨,但又说:“无之则无以考见俗尚,所谓惩创人之逸志,正有须乎此耳。”
明清时期出现了不少叙写男女之事的小说,其中颇有连篇累牍的淫秽描写。而其中人物的结局,或是行淫而遭受因果报应,或是幡然悔悟,皈依正道。于是更以惩劝为口实。尤可异者,竟借口先吸引读者然后方能施以劝诫,以此作为其淫秽描写的正当理由。《肉蒲团》第一回云:“做这部小说的人原具一片婆心,要为世人说法。……看官有所不知,凡移风易俗之法,要因势而利导之,则其言易入。近日的人情,怕读圣经贤传,喜看稗官野史。就是稗官野史里面,又厌闻忠孝节义之事,喜看淫邪诞妄之书。风俗至今日可谓靡荡极矣。……不如就把色欲之事去歆动他,等他看到津津有味之时,忽然下几句针砭之语……使他幡然大悟……自然不走邪路。不走邪路,自然夫爱其妻妻敬其夫,《周南》、《召南》之化不外是矣。……就是经书上的圣贤亦先有行之者(按:指孟子以‘好色’说齐宣王,见《孟子·梁惠王》)。……其中形容交媾之情,摹写房帷之乐,不无近于淫亵,总是要引人看到收场处,才知结果识警戒。”这就是所谓“以淫止淫”,还要拉上儒家圣贤作盾牌。这也算是“曲终奏雅”吧。


欣赏女性之美,描画男女情事,在许多以刚正高洁著称的名臣或逸士那里,亦不能免。宋词中此种情况尤多。这就引起人们的议论。而其评论多以“情”为理由,为其不避忌女色进行辩护。
欧阳修一代名臣文宗,而多艳词。其《玉楼春》写与一位女子离别,云“人生自是有情痴”,乃以“情痴”自命。宋人罗泌曾编订其词,且论云:“情动于中而形于言,人之常也。《诗》三百篇,如俟城隅、望复关、摽梅实、赠勺药之类,圣人未尝删焉。陶渊明《闲情》一赋,岂害其为达。……公性至刚,而与物有情。盖尝致意于《诗》,为之《本义》,温柔宽厚,所得深矣。吟咏之余,溢为歌词。”“情动于中而形于言”本是《毛诗序》中的话。儒家文论原是重视情感的,但强调的是“发乎情今井梦露,止乎礼义”。罗泌这里却只突出其情,只是借用其语为欧阳修写作艳词作辩护而已。无论欧阳修所说“情痴”之情,还是罗泌这里所说的情,都只是男女之情。罗泌还用孔子不删情诗作理由,又与欧阳修著《诗本义》相连比,总之是说欧阳修作艳词是符合儒家精神的。宋人俞文豹论及欧阳修、范仲淹、林逋等作艳词,则说:“情之所钟,虽贤者不能免。”按魏晋时有圣人有情还是无情的讨论,实际上体现了人们关于情感与人性关系的思考。晋人王戎(一说王衍)有“情之所钟,正在我辈”的话。俞文豹其实是用普遍人性的观点来看待贤者作艳词的事实。
明清二代,从“情”的观点出发为男女情事之作辩护的论调很多。有的论者不仅是说贤者亦不能免那样作消极的辩护,而且还积极地鼓吹以至赞颂男女之情。这当然与经过了明代知识界思想解放的历程大有关系。这里只选择明代有代表性的资料若干条如下:
汤显祖《牡丹亭题词》说:“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生者可以死,死可以生。生而不可与死,死而不可复生者,皆非情之至也。梦中之情,何必非真? 天下岂少梦中之人耶? 必因荐枕而成亲,待挂冠而为密者,皆形骸之论也。……自非通人,恒以理相格耳。第云理之所必无,安知情之所必有邪!”这是对男女之情的热情、崇高的赞歌,而且从《牡丹亭》的剧情看,汤氏强调的是基于肉体亲近而又超越肉体的精神上的真挚爱情。

詹詹外史(冯梦龙)《情史叙》说:“六经皆以情教也。《易》尊夫妇,《诗》首《关雎》,《书》序嫔虞之文,《礼》谨聘奔之别,《春秋》于姬姜之际详然言之。岂非以情始于男女,凡民之所必开者,圣人亦因而导之,俾勿作于凉,于是流注于君臣、父子、兄弟、朋友之间,而汪然有余乎? 异端之学欲人鳏旷以求清净,其究不至无君父不止。情之功效亦可知已。”依托儒教而鼓吹男女之情,是当时普遍的做法,而此叙可说是一个典型。上文已说过,儒家确实十分重视夫妇关系,但那是出于政治的、功利的目的,而不是基于男女相恋之情。《情史》则不然。书中记载许多故事,并不以“止乎礼义”为指归。虽有“情贞”一类,表扬节妇,但明言“无情之妇,必不能为节妇”,出发点仍在于情。其他评论之语如“乃情之所钟,死生以之”,“人生而情能死之,人死而情又能生之,即令形不复生,而情终不死”,对男女之情予以热情的颂赞,有类于汤显祖《牡丹亭题词》所论。又如“情近于淫,淫实非情”,也有似于汤显祖所谓“必因荐枕而成亲,待挂冠而为密者,皆形骸之论”,超越了肉体的关系。其评论西晋贾午、韩寿偷情事说:“使充(贾午父)择婿,不如女自择耳。”评论元稹始乱终弃说:“微之薄幸,吾无取焉。”对于朱熹鞭扑营妓严蕊事,讽刺朱为“朱道学”。凡此都可以见出,叙中以儒教为借口,实际上恰与儒家理论相违背。
金圣叹评《西厢记·酬简》时说:“古之人有言曰:‘《国风》好色而不淫。’比者圣叹读之而疑焉。曰:嘻!异哉!好色与淫,相去则又有几何也耶? ……好色而曰‘吾大畏乎礼而不敢淫’,是必其并不敢好色者也。……人未有不好色者也,人好色未有不淫者也。……《国风》之淫者不可以悉举,吾今独摘其尤者,曰:‘以尔车来,以我贿迁。’嘻,何其甚哉!则更有尤之尤者,曰:‘子不我思,岂无他人?’ 嘻,此岂复人口中之言哉!夫《国风》采于周初,则是三代之盛音也。又经先师仲尼氏之所删改,则是大圣人之文笔也。而其语有如此。”这也是从普遍人性的角度为描写女色和男女情事辩护,而也以儒家经典为借口。所谓“淫”,是过分的意思。“发乎情,止乎礼义”,能止乎礼义则不淫。金圣叹倡言好色必淫,旗帜鲜明地突破了这一限制,为作品中描写大胆、热烈的男女情爱辩护。
在中国古代,对于作品描写女色和男女情事的避忌、排斥倾向,是一直存在着的。但是那样的作品仍然层出不穷。人们对那些作品的态度,或是反对,或是有意无意地曲解,或是加以辩护。那些辩护,先还只是说此类作品有益于讽谏等等,勉强地寻找其存在的理由;到了后来,便公然从人性角度出发肯定其正当性,甚至将男女之情提升到至高的地位。这样的发展过程应该加以清理,其间的是非得失,也是应该从理论上加以探讨的。
*本文原载于《安徽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2年第4期。由于编辑需要,对原文结构以及注释作了一定删改。
编辑 | 李文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