淑妃吧资助政策(七)丨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篇-黑大学工

资助政策(七)丨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篇-黑大学工

高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是指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等学校就读的学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国家实行学费减免。
资助对象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在校生、入学新生和应(往)届毕业生王真洁。淑妃吧
资助标准
本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金额,按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下同)两者金额较高者执行,据实补偿或者代偿。退役复学后学费减免金额,按学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超出标准部分不予补偿、代偿或减免。
获学费补偿学生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补偿资金必须首先用于偿还国家助学贷款。如补偿金额高于国家助学贷款金额,高出部分退还学生。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在校生应征入伍后,国家助学贷款停止发放。
资助年限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和学费减免的年限,按照国家对本科规定的相应修业年限据实计算。以入伍时间为准,入伍前已达到的修业规定年限,即为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的年限;退役复学后应完成的国家规定的修业年限的剩余期限,即为学费减免的年限;复学后攻读更高层次学历不在减免学费范围之内。
申请流程
应征报名的学生登录大学生征兵报名系统,填写《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提交学校,由学校及政府征兵办公室审核批准后,进行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